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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河海中学关于按时放学和控制作业量的相关规定
发布日期:2018年04月18日     点击次数:     作者:超级管理员      来源:原创

常州市河海中学关于按时放学和控制作业量的相关规定

我校一向严守教育教学常规,遵从科学规律办学,坚持科学管理,向管理要效益。为进一步落实贯彻省教育厅的《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》,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,维护师生身心健康。特对按时放学问题作如下强调:

1)各年级1655后及时做好班级小结,七、八年级不得迟于1720整班放学,九年级最迟不得超过17:30。如仍有个别学生需要谈话,可以在教师办公室进行,同时告知家长。

2)七、八、九年级住宿生夜自习20:45下课,教室按时熄灯,宿舍21:00前熄灯休息。由于家长多次申请,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同意的部分走读生夜自习,20:00前必须离校,并由家长接送。

3)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放学的,需事先向教导处申请备案,并及时告知家长。

如有违反以上规定,将实施相关处罚:

1)通报满3次,在学期末评选文明班级、表扬班级时,将降一等次参评。

2)通报满6次,取消参加本学年“常高新?二十四中教育奖励基金”优秀班主任评选资格。

此外,(1)辅导课、提优课的任课老师也必须按时下课,通报满3次,从第4次开始,扣除当日辅导课课时补贴费用;通报满6次,取消个人参加本学年“常高新?二十四中教育奖励基金”评选资格。

2)任课老师布置家庭作业违反学校《关于控制作业量的暂行规定》的,经核实满3次,取消个人参加本学年“常高新?二十四中教育奖励基金”评选资格。

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考核,并及时报教导处备案。

本规定即日起执行。

 

教导处

201509


常州市河海中学关于控制作业量的暂行规定

 

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全面落实和推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增效的有关精神要求;依据我校教育实际、并在各教研组广泛征求老师意见的基础上,特制定我校各学科家庭书面作业量的暂行规定。

原则上,非考试学科书面作业在课内完成,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;考试学科可以根据学科特点适量布置家庭书面作业。根据各学科教研组自行提出的(家庭)书面作业量时间要求,具体规定如下:

1、 语文:各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,双休日不超过90分钟;

2、 数学:各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,双休日不超过90分钟;

3、 英语:各年级每天不超过20分钟,双休日不超过90分钟;

4、 物理:九年级不超过25分钟、八年级不超过15分钟;双休日不超过60分钟;

5、 化学:每天不超过15分钟,双休日不超过60分钟;

6、 政治:九年级每天不超过15分钟,七八年级不超过10分钟,双休日不超过30分钟;

7、 历史:各年级每天不超过1015分钟,双休日不超过30分钟;

 

各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应精心研制家庭作业,倡导分层布置作业,以提高作业的有效性,要严格控制作业量,及时调控作业量;班主任要及时了解班级每天作业量情况,及时与任课老师沟通,控制作业总量。教导处不定期了解各班各科作业情况,及时协调并从总体上控制作业总量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导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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